近期,省直机关工委组成多个调研指导组,对2015年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总的来看,绝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重视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3-5次及以上的超过60%、1-2次及以上的达到100%。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认识到位,行动自觉。近些年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把落实党建责任扛在肩上,把执行制度规定挺在前面,充分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省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普遍都能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许多党员领导干部还结合开展“四重温四增强”活动,把自己摆进去,与支部党员一道认真回顾自己的入党历程,重温入党誓词和党章规定,从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荡涤了灵魂心灵,明晰了使命责任。
二是合理安排,执行规范。绝大多数单位注意采取发放通知单的办法,提前告示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党支部提前2至3天将通知单送达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计划开展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以便党员领导提前统筹安排工作并做好相关准备;党员领导干部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反馈,明确能否参加;支部根据反馈情况,调整确定组织生活开展的具体时间,防止组织生活安排与紧要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前有安排、参加后有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过双重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坚持不经常、活动开展随意等问题。还有的单位建立了公示、通报等制度,使各级党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也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时能够放下“架子”、摆正“位置”、说准“调子”,符合普通党员身份。
三是探索创新,增强实效。去年,省直机关工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特别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把民主生活会中取得的成果辐射、转化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当中,并设计了“五个一”要求:组织一次学习、开展一次谈心、进行一次自查、准备一份发言提纲、召开一次会议。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进行部署,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为普通党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省直机关在组织开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网上答题和“微党课”征集等活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以普通党员身份投身到活动之中,与支部党员一道研究对策、制定办法、出台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据了解,为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省直许多单位各级党组织在规范设计组织生活方面动了不少脑筋,下了不少功夫。有的单位机关党委尝试在开展组织生活中采取自荐、点名等方式,由党员各主持一段,或者各提一个主题,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动作用。还有的单位党组织把双重组织生活与学习型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企业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以组织生活的有效开展带动了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
调研中发现,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高;有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上机制不够健全、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吸引力。
来源: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