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2.党员大会的职权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3.党员大会的时限
党员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作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选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4.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
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来源:《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