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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内生活”与“党的组织生活”,这些基本知识,你应该了解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7-06-09 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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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生活的本质就是党的政治生活。党内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党内生活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内部所开展的与组织性质、目标、任务、功能、相关联的,旨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从而提高内部成员素质、理顺内部各种关系、保持内部更加纯洁、实现内部团结统一、增强组织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切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汇报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活动或者会议,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你要落实好的制度就在这里了!

  看点01 “三会一课”制度

  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一到二次,党课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人数较少的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只召开党员大会每月一次。

  看点02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分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类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按上级专题通知召开或每年由基层党组织自觉按制度召开。

  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或年底召开一次,以党小组的形式召开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

  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看点03 党内选举、定期换届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看点04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看点05 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身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看点06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员在民主评议之前,要按评议提纲认真做好准备,写出总结材料,并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或党员干部条件,找准自己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的内容,在民主评议会前必须认真把好关,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深刻分析。民主评议之后,个人总结和支部意见等材料,由总支统一存管。

  参考文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组织编写,《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实务》,党建读物出版社,2015年12月

 

来源:党建云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