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沈浩纪念馆,陈列着沈浩塑像、其生前所用物品、撰写的工作日记及所获荣誉。沈浩生前宿舍里,堆满书籍的桌柜、简陋的床铺按原样保持,就像他从未离开一样。
沈浩,1964年5月出生,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4年2月,沈浩作为安徽省选派农村任职干部,到凤阳县小溪河镇任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浩初到小岗时,村委会账本上有3万元的集体欠债。他先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全村108户人家跑了两遍,看实情、听真话,再组织村里骨干人员去外地名村参观,一起为小岗发展“把脉问诊”。
在他的带领下,小岗村的发展道路愈发清晰:农产品交易难,就建起农贸市场;生产效率低,便探索规模经营;收入结构单一,就建起“大包干纪念馆”发展旅游业。
2008年,小岗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600元,是沈浩初到小岗村时的3倍。小岗人将他称为“我们离不开的好干部”。当沈浩两届任期将满时,小岗人舍不得他离开,两次摁下鲜红的手印“请愿”要他连任。
沈浩用生命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2009年11月6日,年仅45岁的他因积劳成疾而心脏病突发逝世。
沈浩牺牲后,中组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广大干部和公务员向他学习,做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好党员、好干部。沈浩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如今,在小岗村一隅的陵园内,沈浩长眠于他所热爱的这片土地上。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李育凤 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