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我是派出所的!”黄振顺大喝一声,声如洪钟。他与手持凶器的不法分子展开殊死搏斗,不幸英勇牺牲。
2000年6月20日早晨7时许,福州市公安局盖山派出所民警黄振顺来到三叉街友谊路市场买菜。忽然,他发现有人正对一名妇女行窃。黄振顺立即冲上前去,欲将该人抓住。这时,该人突然拔出刀子向黄振顺腹部猛刺。受伤的黄振顺忍着剧痛与不法分子搏斗,不法分子持刀猛捅黄振顺,将他捅倒在地。黄振顺仍死死抱住不法分子不放。不久,在热心群众的协助下,凶手被民警抓获。黄振顺被群众紧急送往医院,但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牺牲,终年50岁。
2000年9月8日,公安部追授黄振顺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追授他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共福州市委、中共仓山区委分别追认他为“优秀共产党员”。
黄振顺出生于1950年,1968年3月应征入伍,1971年退伍后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近30年,黄振顺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黄振顺在入党志愿书中写道,“我要用自己的工作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党的事业。
黄振顺的同事回忆,在管理盖山后坂户口段时,他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基础工作薄弱等情况,依靠派出所和村“两委”开展基础调查和整治,使后坂村的治安面貌明显改观,并摸索出适合农村实际的“外口衔接式管理”新模式,得到仓山分局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2000年8月,黄振顺的女儿黄见芳追随父亲的足迹考入公安队伍,现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大队综合科科员。如今,黄振顺的英灵安卧在福州市文林山烈士陵园。每年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列队整齐的民警都会向黄振顺陵前敬献鲜花。纪念是为了更好地传承,英雄精神永垂不朽。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钟婷 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