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巡逻中遇4名歹徒持刀袭击,哈尔滨市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栾军与其展开殊死搏斗,拼尽全力开枪击中一名歹徒后壮烈牺牲,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誓言。
栾军,生于1959年7月,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太平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民警、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1998年6月28日下午,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第三中队的刑警兵分数路,深入易发案部位巡逻,本不当班的栾军主动请缨参战。
16时30分许,栾军穿着便衣,带领3名治安积极分子在松花江沿岸一带巡逻,行车至临堤街马家沟河坝下。此时,4名歹徒正隐藏在这里,伺机进行抢劫。
当栾军搜索到堤下花园时,两名歹徒突然从树丛中窜出,窜至近前,不由分说举刀就刺。这时,又有两名歹徒也从坝上窜下来,4名歹徒围住栾军猛刺。
忍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剧痛,栾军与4名歹徒展开殊死搏斗。搏斗中,栾军拔出手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将其中一名歹徒的左大腿击中。
歹徒们见势不妙,四散奔逃。栾军胸部、腹部、背部、肋部、腿部被刺23刀,壮烈牺牲。
“这么多年都没遇到这么凶残的歹徒。栾军弹夹内5发子弹打出4发,他拼尽了最后的力气。”栾军的同事王宏杰说。
1998年7月8日,栾军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7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从警十几年,栾军始终把打击犯罪作为天职,参与破获刑事案件3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名。栾军工作中有股拼劲儿,为侦破一个系列抢劫出租车案,他曾在农村地区连续蹲守一个多月。
父亲牺牲时,栾洋只有12岁。子承父业,栾洋后来也穿上警服,和父亲的同事们一起战斗。如今,栾洋已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这么多年过去了,栾洋始终记得穿上警服的第一天母亲对他说的话:“儿子,别给你爸丢脸。”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