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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妇工委举办在建设法治广东中
发挥机关妇女组织作用座谈会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5-04-22 0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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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英雄的木棉千枝并发,万蕊竞芳,点染羊城竞争春。沐浴全国两会的春风,3月19日,省直机关妇工委在广州海关召开了在建设法治广东中发挥机关妇女组织作用座谈会。省直机关妇女代表欢聚一堂,为筑梦法治广东交流思想、分享心得。座谈会场思想火花迸发、巾帼风采扬显。本次座谈会是省直机关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省直机关妇工委常委以及省直机关有关80余家单位妇委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筑梦法治广东时代呼唤巾帼砥砺前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在新常态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为妇女组织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座谈会搭建思想交流平台,凝聚行动共识,引领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聚集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巾帼力量。座谈会上,省直单位的妇女代表作了座谈发言,其中既有省直机关的妇委会主任,又有省直机关的基层妇委会主任,还有一线妇女组织代表和女干部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作了点评,法学专家对机关妇女组织以及女干部如何助推法治广东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立足工作实际巾帼与学者共言法治梦想

  宫立云(省纪委机关妇委会主任、办公厅副主任):要充分发挥机关妇女组织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宣扬涉及女性事业、家庭文化的法律、政策、理念和价值观。以沙龙、自由谈等形式,邀请省直机关女干部专题介绍本领域、本系统相关改革发展动态和走向;探索扩大和省法学会、工商联、科协等组织的沟通联络,积极参与相关文化普及、知识共享活动。推动女性树立强烈的主体意识,不断推出女性先进典型。提升机关女性软实力。充分挖掘党校、高等院校、党委政府研究机构、司法机关、外事安全部门等资源,组织机关女干部学习政策研究、司法执法、历史教学、形势分析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最新动态,强化全局观念、法治意识、辩证思维和科学素养。

  杨傲霜(省委办公厅直属机关妇委会主任、省信访局副局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这使得我作为一个信访工作者深受鼓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为我们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遵循。我们必须积极发挥妇委会作用,推动《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贯彻。进一步规范机关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权利的行为,推动形成一切问题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的共识和能力。

  熊静(省发展改革委妇委会副主任、社会发展处处长):打造一支具有广东特色、极具战斗力的法治建设“娘子军”,一是要顺势而为。把握和适应新时期机关女干部职工的特征,更新思路,改进方法,做好服务。不断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路径,依托创建有特色的“妇女之家”,凝聚人心、锤炼队伍。二是要积极作为。紧紧围绕中心,大胆探索出机关妇女干部职工助力法治建设的新路子。更加注重补短板强素质,提升投身法治广东建设的能力;更加注重荐才荐优,创造投身法治广东建设的条件;更加注重善用资源,拓宽投身法治广东建设的渠道;更加注重组织自身建设,夯实基础。

  崔建星(广东省人民医院妇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团结引领女性医务工作人员依法行医、维护行业声誉对构建法治广东意义重大。一是要引导妇女“以法护身”。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让女医务工作者知法、懂法,促进在医疗行为中守“法”。二是要帮助妇女“以心维心”。要以“妇女之家”的关爱之心,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做好女医务工作者的心理疏导工作。依法行医是救死扶伤的前提。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就一定能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江宏(广州海关缉私局妇女小组宣传委员、侦查二处三科副科长):海关妇女组织贯彻“以法治素养维护权益,用法治精神推进事业发展”的主体思路,在紧抓业务、保持打私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执法实效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妇女组织的团结、引导和服务作用,推动广大女民警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女民警团结在普法用法的“妇女之家”周围,我也发挥自己法律专业的特长,将深化业务改革和推动法治建设相结合,参与制定和修订多份规范性文件。广大女同胞将更加积极投身到如火如荼的打私行动中,在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中绽放更加绚丽的姐妹之花。

  张永忠(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省直机关妇女组织在普法教育,维护妇女干部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中的作用不容小觑。机关妇女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虑。其一,从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入手,探究机关妇女组织建设及其运作机制、方式创新与依法行政的促进关系。今天的座谈会,就提供了一个供女干部交流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的认识和工作心得的平台,有利于凝聚共识,树立法治信念,培育法律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其二,从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角度入手,各级妇女组织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建设与规范管理,以法治思维设计议事规则、建立服务机制。

  放眼全局科学谋划会议明确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省直机关妇女组织要立足三个层面助推法治广东建设:一是深入广泛学习宣传,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关注机关妇女发展,以妇女民生和发展为要旨,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三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促进妇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就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要求。紧紧围绕新常态谋划、推进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在工作思路上充分体现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围绕新常态展开,在新常态下力争新作为。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在促进妇女成长和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二是要着力打造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品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打造“家”字品牌,做好省直机关家庭教育综合调研和系列服务、“妇女之家”创建推广、“最美家庭”评选和“爱心大联盟”公益平台搭建等工作。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建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增强服务意识,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三是要加强机关妇女组织自身建设。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准确领会把握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不断探索增强妇女组织凝聚力的新办法,不断探索有利于团结凝聚省直机关广大妇女的新途径,全面提升机关妇女组织工作水平。

来源:妇工委

编辑: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