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见成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新《条例》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释放了管党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当前,摆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明确学的对象,真正学深悟透。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纪律规范,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共包括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字斟句酌、逐字逐句地读,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做到“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扛牢学的责任,聚焦重点任务。《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分类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明确了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行为准则。要严守政治纪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强化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廉洁纪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守群众纪律,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守工作纪律,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绩实效;严守生活纪律,防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抓住学的目的,深化理解运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于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名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紧紧抓住学习贯彻《条例》这个重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挖深挖透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游弋 杜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