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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处长的扭曲世界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6-08-30 1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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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年仅41岁的广东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法制监督处处长邓卡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直纪工委立案查处。经查,2003年至2013年间,邓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42万元,行贿折合人民币27.9万元。2014年12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行贿罪对邓卡提起公诉。

  邓卡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出身,带着家人“要励志,拼搏为家族争光;要知恩图报,不能害人”的期望,从校园走进省政府大院,先后在省法制办、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工作, 35岁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38岁晋升正处,仕途可谓顺风顺水,在人才济济的省直机关也实属不易。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欲望像野草一样不断疯长,他的人生从此黯然失色。

  醉眼朦胧“看世界”,心术不正埋下祸根

  刚参加工作的前几年,经过在省政府大院几年的工作积累,邓卡总结了自认为行之有效的能达到人生目标的“政治经济学”:要进步除了勤奋工作取得政绩,还得有经济基础作保障来笼络人脉,“人力资源就是生产力”;而有了更高的职位,就能享受更多的物欲,两者相辅相成。带着这种人生信条和指导思想,他开始在工作中挖空心思,吃尽苦头,混迹酒场,觥筹交错,到处求人,放弃自尊甚至牺牲了家庭,不惜代价结识有利用价值的“官商圈子”。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慢慢结识了谭某某等官员和私人老板等圈子,逐渐有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为自己掘黑金、得官位打基础。

  处心积虑“捞世界”,权钱交易踏上不归路

  2000年左右,私人老板庄某某通过他人结识当时在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邓卡。2003年至2004年,庄某某在黄埔区投资建设仓储公司,请托邓卡出面帮忙打点关系及办理报建、国土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城管以及消防等手续,承诺建成后给邓卡仓储公司第一期30%的干股,邓卡同意。此后,邓卡利用在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黄埔区国土局局长夏某放(2008年左右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出面打招呼与国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庄某某共投入200多万元人民币,按出资比例,邓卡应出资90万元左右,但实际邓卡并没有出资,邓卡称用于跑关系吃饭送礼等共花费了人民币30万元左右,单独送给夏某放钱物、打高尔夫球等共计花费人民币41.5万元。为掩人耳目,2004年12月,邓卡将一期30%股份转到其父亲名下,并安排父亲在公司任职总经理。2005年,仓储公司进行第二期建设,据邓卡称,时进仓储公司二期建设主要由其家人和亲戚共同投入280万元,为避嫌,邓卡将父亲的股权又转移到老乡李某某的名下,实际上是借用李某某的名义,需以李某某名义参与公司事项或分红时均由邓卡父亲出面,包括以李某某身份证办的用来接受仓储公司的分红款的银行卡也是掌握在邓卡、邓卡父亲或邓卡妻子手上。截止目前,仓储公司共计给到邓卡及其家人分红500万元左右,其中一期30%的干股分红有人民币100万元左右。

  邓卡利用省打私办法制监督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20万元、港币4.5万元,邓卡在省法制办、省打私办工作期间,收受社会人员和下属单位送给“红包”、礼金累计达人民币100多万元,以及烟酒等贵重礼品一批。

  经济基础有了,邓卡自然不会忘记跑官要官,以得到更大的利益,2010年12月份,邓卡被提拔为省打私办法制监督处处长,为了感谢时任单位一把手的提拔,2011年2月份左右,邓卡到该领导家拜年,奉上了现金20万元港币。2009年中秋节到2012年春节期间,每年两个节日邓卡都有送钱以及礼品(烟酒、土特产等)给该领导,每次都会送2万元拜年,总共送了8万元人民币以及烟酒、土特产。目前,该领导已被省纪委查处。

  纸醉金迷“混世界”,纵情享乐丧失为官底线

  2007年9月提任广东省法制办法规二处副处长,2010年12月晋升广东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法制监督处处长,仕途上的一帆风顺让邓卡笃信自己人生胜利之门已打开,虚荣心和享乐主义一下子就膨胀起来,认为自己也是一名领导干部了,有了一定地位,苦尽甘来可以享受人生了,于是整天花天酒地,吃喝玩乐,追求奢靡的生活方式。在八小时之外,耳濡目染中不自觉地接受所谓的“高尔夫生活”:休闲、娱乐、享受,甚至将打遍全世界高尔夫球场当做人生的一大目标。热衷于吃喝、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同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用在多名女性的开支共花费了人民币100多万元。

  评析:

  此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受贿人由此给社会、给单位造成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给家人带来的心灵创伤也将无法抹平。深刻剖析邓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给我们以启示:

  一、心理扭曲,心怀侥幸。

  从邓卡一开始违规经商入干股来敛财这件事上看,他并不是法制观念淡薄,但他心存侥幸。他考虑到自己可能涉嫌违法违纪风险,想在合伙公司的章程里找不到自己的名字。而恰恰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把自己父亲、妻子甚至父亲老乡的名字挂了上去。从敛财过程和结果看,他是在处心积虑地践行所谓的“政治经济学”,来实现自己所谓的人生价值。市场经济大潮中,在他身边成就了多少“暴富人士”,在自己工作圈里,又站起了多少头戴光环的“成功人士”,这些人的价值影响在他内心投下了沉重的阴影,邓卡自悔:“当在工作中耳濡目染官场中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对那种纸醉金迷和低级庸俗的生活从诧异到向往,享乐主义的腐败思想悄悄地生根发芽,希望自己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阴影越拉越长,扭曲他的心灵世界。邓卡的心理变化过程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正确认识自己的成长过程,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培养和练就阳光心态,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心理健康,反腐败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要向心理防线前移。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用澄明之心、正直之心、善良之心,正确看待社会上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只有这样,才能走好人生每一步,不因一念之差而酿成终身之祸。

  二、放松学习,罪与非罪界限模糊。

  人的思想是一个复杂体,走向错误也不是天生注定的,有诸多因素影响,有时就发生在思想的一瞬间。客观分析吴某思想产生偏差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疏于或很少学习。邓卡在悔过书中写道“自己的腐化变质,除在思想上的问题,另一重要因素就在平时缺乏廉政建设和业务素质的学习,是自己空虚的精神得不到正能量营养的补充;而其它的糟粕趁虚而入,使自己逐渐失去了抗腐拒变的免疫力。”思想认识滑坡,法律意识淡薄,不良思潮很快充满头脑,不能明确区分违法违纪界限,他认为:社会大环境就这样,收礼收钱为人请托办事很正常。紧张的工作可以带给人以志趣、欢乐和成就感,但为了追求人生所谓的“成功”,也同样可以带来挫折感,甚至一厥不振。一个人渺茫的时候,织关心和加强学习显得非常重要,如果组织上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如果邓卡注重加强自我学习,相信他的价值观就不容易抛锚,他的人生观就不容易搁浅。

  三、交友不慎,被“友情”所困。

  清末名人曾国藩曾说过:“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邓卡的生活交际圈子,不是“高尔夫”球友,就是麻将“赌友”,都是整日吃喝玩乐,相互利益勾结的损友。再仔细观察,发现结识的官员朋友夏某放、谭某某、刘某某等人竟然都受到过党纪国法的处罚,身边在工作和生活中能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朋友居然一个也没有。“近墨者黑”,整日与之为伍,在思想上,生活方式和言行举止中潜移默化地受到了影响,一点一滴地退守着防线,最后同流合污。当狐朋狗友达到目的,获取利益的时候,为继续有求于当事人,送上利益之时,邓卡曾有过警醒,但碍于情面和对他们的信任,不得不收下他们为自己准备的“慢性毒品”。为了朋友却被朋友“送进”了“高墙”,似乎难于置信,不可思议。这也应引起我们高度警省和反思,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交友要慎。

  人生在世离不开朋友,党员领导干部也有自己的交际圈和生活圈。但由于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结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仅仅是个人生活的小事,而是关系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乃至党和人民事业的大事情。领导干部交友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有所选择。择善而交,交友有度,一定要从拒腐防变,从履行职责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和处理交友问题,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这样,才有利于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四、有权任性,恃权妄为不容忽视。

  本案中的邓卡,2003年至2004年仅是省政府一名普通干部,但却利用在省法制办工作的便利条件,将职务权力运用到极致,通过时任黄埔区国土局局长夏某放(2008年左右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出面打招呼与国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规经商,并收受私人老板送给干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万元。后虽官至正处级,但在省直部门也仅是中层干部,从表面上看,没有单位最终决策和拍板权,没有多大的权力,但他却能利用岗位优势和便利,通过勾连协调等方式谋取私利,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引起各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高度关注,要进一步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进一步拓宽加强监督的渠道,尝试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交叉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采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等办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得到有效控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来源:南粤清风网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