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戎优红违纪问题剖析
浙江省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戎优红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67.8万余元,侵吞公共财物23.2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4月24日,舟山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戎优红有期徒刑12年。
戎优红疏于自律,擅权谋私,一步步走向了堕落的贪腐之路,教训惨痛,引人深思。
优亲厚友,走向堕落的贪腐之路
记者翻看戎优红的履历,其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农家子弟出身的她,做过小学代课教师、当过乡政府计生员。因精明干练,能力出众,2002年34岁的戎优红当上了岱山县岱西镇党委书记。大家普遍看好这个年轻、有朝气、能说会干的“小姑娘”。但此时的她,有些飘飘然了,岱西镇俨然成了她的“领地”,她就是岱西的“女皇”,在她眼里一切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2002至2003年,戎优红的舅舅钱某找到她,提出想在岱西镇仇江门投资建设船舶修造厂,她满口应承。
为了使钱某的项目顺利落地,戎优红亲自“操盘指挥”。她软硬兼施,迫使仇江门拆船公司总经理虞某,将已投资40多万元并正式运行的拆船公司关闭搬离。后来,戎优红又如法炮制,将仇江门船舶修造厂租赁的土地,转让给了海舟船厂。随后不久,按照事先约定,海舟船厂将一部分土地转给了钱某的公司。就这样,通过土地购置、置换、转让等方式,钱某公司的用地问题圆满解决。
钱某深知外甥女这张牌的价值所在。2009年初,戎优红有意无意向钱某表示想买辆车,心领神会的钱某随即从银行取出20万元亲自送到她手中。
私欲膨胀,她把公权力当作敛财工具
一位熟知戎优红的人坦言,戎优红有着极其强烈的“权欲”,在她看来,权力就是财富,就是金钱,公权力就是她敛财的工具。
2006年,浙江英之杰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某找到时任岱山县交通局长的戎优红,要求其在企业车辆检测、技改资金发放、养路费返还等方面予以关照。戎优红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发财机会”,她借着自己的权势和影响力,多方打招呼,问题很快“迎刃而解”。
2008年4月,潘某公司组织员工去香港、澳门旅游,为表示感谢,便邀请戎优红的丈夫金某一同前往,并表示所有旅游费用由潘某公司承担。在香港期间,金某看中了一款价值3.15万余元的“OMEGA”手表,潘某立马购买相赠。事后,戎优红要求潘某也给她买一块同款的女式手表,没过多久,价值3.7万余元的同款女表便送到戎优红手中。
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让戎优红愈发迷失了自我。2009年至2012年间,戎优红利用职权向高亭镇索取了4.8万元财物、5万元的服装消费卡和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指使财务人员为其兑换5000美元用于个人出国消费,还从县交通局下属的蓬莱公司套取现金1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除了向分管单位和身边人索要,戎优红还盯上了金融系统和企业。2006至2011年间,戎优红先后为工行、中行、建行的岱山支行在资金账户开设、揽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8.25万余元,还分别为岱山二建公司、加兰公司等在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关照,受贿11万余元……
组织调查,她成惊弓之鸟
没有约束的欲望让戎优红走向疯狂,对金钱的极度贪婪,使其发展到只顾“埋头搞钱”,根本不“抬头看路”,最终东窗事发。
2010年10月,潘某因涉嫌犯罪被调查,戎优红怕收受其财物的事情暴露,便退还了潘某送她的那只“OMEGA”女式手表,并对潘某讲,以前拿的投资利息、其丈夫金某前往香港的花费以及那块男士手表在其投资的30多万元本金里扣除,并让潘某在其事先准备的50万元欠条上签字,日期倒签为2010年1月,以掩盖受贿索贿的事实,应付组织调查。后来,她所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其悬着的一颗心也放到了肚子里。
然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2014年初,戎优红隐约感到组织在调查她,这个曾经的“女强人”失去了往日的霸气,成了一只惊弓之鸟。她一边隐匿重要证据,另一边与行贿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妄图蒙混过关。组织找她谈话,她“镇定自若”,对问题矢口否认,甚至威胁调查人员。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戎优红万万没想到,正是自己的亲人以及平时鞍前马后的那些老板、下属提供的关键证据,彻底将她的侥幸击碎。
古人云: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莫大于不知足。然而戎优红却没能领悟到个中真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