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邮政所主任竟私下搞起了第二产业,经营起私彩,结果钱没赚到,亏得一塌糊涂。为偿还债务,他想出了歪点子,以“购买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为幌子,骗取了30名客户483万元。
此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林明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继续追缴林明光诈骗所得钱款,发还给被害人。
日前,笔者走访了办案检察院,听办案检察官细述了此案始末根由。
经营私彩
梦想发财债缠身
林明光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毕业后,在海南省陵水县邮政局吊罗山邮政营业所从事柜台营业员工作。由于工作积极肯干,业务能力强,又有大学学历,2010年10月,工作仅仅一年后,他便升任吊罗山邮政所主任。
随着职务的升迁,林明光开始躁动起来。他渴望找机会到商海中去搏一搏,干一番大事业,赚大钱发大财,在家人朋友面前风光一把。
2011年初,机遇终于来了。林明光的朋友提出,经营私彩是个好生意,来钱快,没大的风险,并承诺林明光只管出钱,剩下的事情他会办好的,不会出任何差错。
林明光以前也买过私彩,偶尔也中过奖,对当地私彩情况有些了解。虽然知道私彩是不让私下搞的,但看到别人都在买卖,自己也就觉得没有什么,甚至以为就算被抓了,最多罚点钱,从来没想过是违法行为,更没想过会亏损赔钱。在朋友的一再劝说和美好“钱景”诱惑下,林明光下决心赌一把。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2011年4月中旬,林明光出资7万元开始与朋友经销私彩。起初生意很不错。尝到甜头后,林明光加大投入。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几个月,林明光经销的私彩开始亏损。经销私彩如同赌博,赌徒无赢家,这是赌场屡试不爽的铁定规律。“先赢后输”,总能抓住那些赢了还想赢,输了想赢回的人;越赌越输、越输越赌,最终造就赌徒心理一发不可收。
林明光也不例外。他就是用赌徒的心理经营私彩,投进去的钱很快亏光了。到后来,用工资经营私彩,工资赔光了,又向朋友亲戚借钱来搞私彩,决意要赢回亏损的资金。在这条不归路上,他越走越远。
当丰厚的积蓄、工资及借来的钱款已不能填满经营私彩赢钱欲望的沟壑时,林明光开始为如何筹集资金继续私彩生意来扳本赢钱而苦思冥想。
心生一计
代办理财骗客户
合法途径无路可走,他动了歪脑筋:守着邮政储蓄银行,何不来个“借鸡生蛋”,赚了钱再悄悄还上?他盯上邮政储蓄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帮客户代办理财产品为名,行诈骗客户钱财之实。对于这条“妙计”,林明光自认为是一条“万全之策”。
卷宗材料显示:林明光从2011年起开始经营私彩生意,后因经营不善而亏损。从2011年至2015年,林明光为偿还债务,以为客户购买邮政储蓄银行的理财产品为名,诱骗陈荣新等被害人将银行存折和密码交给自己,然后将被害人的钱款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用于弥补私彩生意的亏损及供个人使用,根本就没为被害人购买理财产品。
那么,林明光是如何骗取被害人信任,伪造理财产品交易回执、理财协议书、风险告知书等资料蒙骗被害人的呢?
看看案发后林明光的供述,便有了答案:“我因做‘私彩’亏损,于是产生用客户资金弥补生意亏损及供个人使用的想法。2011年10月起,我帮客户代办理财产品,收钱后,我私自制作邮政银行电脑印章,利用空白凭单进行假账制作,再把假的银行凭单给客户。”
2013年10月,林明光调任陵水县邮政局物流中心任副主任后,继续利用客户的信任,骗客户资金供自己使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他都用短信形式向客户介绍,客户同意后,将存折或银行卡、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密码交给他去办理。林明光交代,他骗取客户钱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先与客户介绍好要购买的虚假理财产品,然后,在邮政局仓库取出回执单拿回家,用个人电脑在家里打印好回执单,再拿去吊罗山邮政所盖单位公章,然后交给客户;二是在家里打好回执单,然后用他自己刻好的假公章盖在回执单上,之后交给客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吊罗山营业所的公章是由当天的复核员保管,当时林明光是主任,盖公章比较容易。2013年9月调离吊罗山营业所之后,林明光盖公章不方便,就用手机将原来存款单上的银行印章拍下来,经过电脑处理制作成电子印章,用这个虚假的电子印章盖在虚假回执单上交给客户。
被害人的理财单据上的签名,有些是林明光帮他们代签,有些是他们自己签的。在林明光实施诈骗过程中,没有被害人发现他是利用理财合同诈骗他们的钱财。一些被害人在找他办理理财产品时,他将他们的钱转到母亲的账户,一部分现金取出后存到自己的账户里。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后,他就把新办理客户资金转入到期客户的账面上,客户看到资金入账后就不会怀疑。
就这样,林明光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屡屡制作假账,骗取客户资金。
走投无路
选择自首悔莫及
自作聪明的林明光的所作所为,相当于刚堵上一个口子,又捅开一个洞。当初只是面对私彩生意亏损的压力,如今则是陷入了诈骗犯罪的泥潭。证据显示,他先后骗取客户钱款近500万元。面对这一切,他内心深处的不安和战栗加剧了,分分秒秒不得安宁。
他总逃不脱随时东窗事发的巨大阴影。他知道自己走在钢丝上,随时会坠入深渊,在单位,听到电话铃声,他都心惊肉跳;听到行里通知开会,他也会胆战心惊;夜里做噩梦,总是惊出一身冷汗。
他反复思忖后认定,事情败露是早晚的事,与其整日心灵遭受煎熬,待将来案发被抓,不如早日解脱投案自首。2015年8月5日,他来到陵水县公安局投案。
“我叫林明光,是来投案的。我在陵水县邮政局吊罗山邮政所任主任期间,为客户代办邮政储蓄银行的理财产品,骗取了客户资金数百万元,我来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接待民警详细记录下林明光自首的全部内容。随即,林明光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8月17日,警方依法对林明光的住宅进行搜查,搜出并扣押用于作案的电脑显示屏、电脑主机各一台,打印机2台,并提取了相关的银行卡及银行对账单。电脑中留存的林明光伪造理财产品交易回执、理财协议书、风险告知书等资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黎族自治县支行业务专用章”电子公章一枚、PS软件、理财合同一套,成了林明光诈骗犯罪的有力证据。
紧接着,侦查取证工作全面展开。办案人员依法提取的邮政储蓄银行理财查询结果显示:秦海梅等30名被告人均没有在陵水县邮政储蓄银行购买任何理财产品。为客户代办的所谓邮政银行理财产品全是出自林明光之手。
海南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华联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显示:本案林明光系列诈骗案被害人认购的理财产品尚未返还金额(本金)为483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林明光作为邮政所主任,骗取客户之多,骗取理财资金数额之大,持续时间之长,犯罪手段之独特,实属罕见。
亡羊补牢
监管预防须加强
随着侦查取证、固证工作的步步深入,犯罪嫌疑人林明光所交代问题一一被证实。最终,供证一致,环环紧扣,侦查终结后,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于2016年8月16日向法庭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1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林明光从2011年至2015年8月,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用伪造的邮政理财产品交易回执单等材料,骗取陈荣新、秦海梅等30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83万元的犯罪事实。随即,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书证、鉴定意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林明光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材料。
林明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2016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林明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继续追缴林明光诈骗所得钱款,发还给被害人。
此案虽然画上了句号,也已做了亡羊补牢的工作,但将人们引入沉痛的思索之中。林明光犯罪,固然是他的主观因素所致,但客观环境不良也是他堕落下水的“催化剂”。林明光作案长达5年之久,这期间邮政所的领导和同事曾有过察觉。不过,有的是视而不见,有的是没有深究,总之是怕引火烧身。
据冯姓证人证实:2014年1月初,他听员工说林明光拿着理财产品单据到所里盖章,他多次问林明光,林始终没有说明,事后,也未深究。
案发后,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吊罗山邮政所堵塞漏洞,明确责任分工,以利健康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