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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克辉: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7-10-09 18: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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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施克辉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署名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绩,指出“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经验值得深入总结”。回顾这五年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通过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一经验弥足珍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加准确把握管党治党规律、更好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要靠严肃纪律来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就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着丰富的内涵。党章总纲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的政治领导体现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根据党在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制定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党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和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新形势下,面对进行伟大斗争的新要求,面对实现伟大梦想的新任务,更需要用铁的纪律来管党治党,确保全党上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形成磅礴的力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党的思想领导体现在党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这一共同思想基础,既要靠理论武装来凝心聚魂,也要靠严明纪律来激浊扬清。换句话说,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刚柔相济、同向发力,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拧紧“总开关”,通过严明纪律强化硬约束,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党的组织领导就是党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组织和带领人民为实现党的政治主张而奋斗。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使党的力量倍增。党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通过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局部和全局、全党和中央的关系,形成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不断开创党的事业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也充分证明,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只有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和领导弱化问题,使党的意识全面唤醒、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要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全面从严治党面向全党。党的每一个组织、每一名党员,都是从严治党的对象,都担负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手段,是全党共同的行为底线。“上下皆巽,不违其令,命乃行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强调并做到了党内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厉惩处,充分体现了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治党和治国一样,都是规则之治,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最终都要形成一套严密的规则体系,通过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也就是纪律规范承担起“建设”的功能。无论是侧重于思想建设的廉洁自律准则,还是着眼于作风建设的中央八项规定,又或者是规范组织建设的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都是党章要求的具体化,都以党的纪律的形态来体现。落实党的各项建设的决策部署,要冲破各种思想束缚和利益固化藩篱,不仅需要自觉行动,还要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靠纪律提供坚强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党的事业各领域。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是地方还是军队,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人民团体,无论是高等院校还是国有企业,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管理和监督,哪里有党的领导,哪里就要有党的监督和党的纪律约束,不存在任何“禁区”和“特区”。全党只有一部党章、一套纪律,只要是党的组织、党的人,不论身在任何地方、从事任何职业、处在任何岗位,在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方面都没有不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治不严则无获”。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取得巨大成效,关键就在一个“严”字,通过这“六个从严”,推动党的建设各方面都严起来。“从严”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对党员的要求必然高于普通群众。一个时期以来,管党治党用的是法言法语,模糊了党员和群众的区别,混淆了党纪与国法的界限,对“破纪”行为疏于处置,等到恶化到“破法”了才去查处,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纪律防线崩溃,先进性丧失,甚至倒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教训极其惨痛。

  5年来,党的纪律审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践行“四种形态”,避免党员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实践证明,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筑牢纪律防线,使遵守党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严”体现在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中。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纪律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对于规范党内行为、调整党内关系、维护党内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只有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的一言一行,通过严管体现厚爱,通过监督支撑信任,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对组织和纪律的敬畏之心,明确为官做人做事的边界和尺度,进而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从严”要求关键在有错必纠、有腐必反。“从严”不是“从重”,而是一旦有犯规逾矩的行为就要有人管、有人治,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八项规定做起,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不开“天窗”、不留“暗门”,尤其是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作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可以说,没有纪律的刚性约束,就无法形成“从严”的行为导向和价值判断,就难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严”的要求也就难以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要确保纪律有效执行

  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格遵循治理规律,动员全党力量,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增强治理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落实责任调动起全党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着重要责任。党章和党的纪律都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问责调动起全党的力量,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严格执纪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制度建设贵在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几年,党中央在不断织密制度“笼子”的同时,把制度执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正风反腐言出纪随、寸土不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纪律权威牢固树立、纪律力量充分释放、纪律观念深入人心。坚持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不断把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固化为党内法规,上升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体现了从严治党敬终如始、善作善成的历史自觉。严格监督提升党的自我纠错能力。党作为执政党,执掌着治国理政的权力,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又决定了党内监督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监督。纪律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化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党内监督的利器作用,从聚焦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四个方面,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强有力的纠错机制,使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显提升,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只要我们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探索创新,不断用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就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