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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9年第5期]
(总第37期)
广州、中山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9-04-04 1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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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七大行动”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广州市直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七大行动”,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广州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

  一是开展政治引领行动。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市领导工作联系点并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市直机关工委召开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会议、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座谈会,依托“双联”机制对创建单位进行指导督导,注重检查抽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保证规定内容得到学习落实。举办“奋斗吧,正当时——我是共产党员”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到中共三大旧址等场馆开展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等活动。

  二是开展铸魂补钙行动。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线上微党课、小程序打卡、趣味小程序学习等活动。举办“领导干部讲坛”“机关读书讲坛”26场,开展“大湾区建设”主题系列读书活动,广泛宣传党建引领敢为人先的先进典型。采集样本3.2万多个,形成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组建100多人的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心理指导员队伍。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所在机关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辅导。

  三是开展“头雁”培育行动。举办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专题培训班、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市直机关工委及直属机关党组织2018年自行举办的培训班共680班次,培训53355人次。建立完善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完善《广州市直机关党组织选举工作指引》。完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进行约谈、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四是开展羊城先锋行动。机关党员志愿者注册人数达5.5万名,登记志愿服务时长80.8万小时,人均14.61小时,组织机关党员成立11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建立19个服务基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日活动。制定每月组织生活学习指引,市直机关30个案例入选“市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为34个单位申请住院二次医保名额4611个,为近600人发放住院关爱计划慰问金近40万元,为近300位重病人员发放帮扶慰问金近100万元,审核困难补助近290人,发放慰问金100万元。

  五是开展达标创优行动。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情况摸查,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发挥作用、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基本工作,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六个好”标准,选出首批2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151个支部获评市星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工委“一报一网一微一端”等舆论宣传阵地优势,利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内数据网上填报分析。

  六是开展正风肃纪行动。通过“两代表一委员”、三千家各类企业(含1000家民营企业)、万名市民线上评议,第三方抽样调查等线下评议,反馈1189条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发出基评专函18件。继续办好市纪委主办的《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问政节目和《花城政能量》广播节目,跟踪落实整改91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扎实做好市直机关党员违纪案件审理复核工作,办理审理复核违纪案件153宗。

  七是开展基层保障行动。印发《关于市直涉改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成立等有关工作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程序,指导督导15个涉及机构改革单位,落实党的建设和机构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将行政会议场所与党组织学习教育场所建设统筹安排布置,突出党组织政治属性,强化教育和服务功能。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以及党费拨付到机关党组织。

中山市“三个着力”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全面融入各项工作,主动谋划、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中山智慧、贡献中山力量。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着力在教育引导、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市委书记陈旭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成立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市政府等市领导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联系点制度,每名市领导对应一个机关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印发《市直属机关工委推进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细化18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机关工委组织部署、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委切实履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在各镇区组织人事部门设立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监督点24个,通过工作调研、工作督导等形式定期对创建活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目前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400多条,市直各单位模范机关创建问题查摆927个。市直各单位围绕“三个讲清楚”,举办动员教育会议80多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85次,“三会一课”会议839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430场,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到创建活动中。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补齐短板、提出对策上下功夫。印发《关于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中做好查摆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通知,按照“一突出两对照三查找”要求,推进市直机关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党政“一把手”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改进工作和提质增效的具体内容、措施、时间表。市纪委监委以建设“践行‘两个维护’”的模范机关为目标,充分发挥“四个全覆盖”优势,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市委政法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健全防止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政治建设全面融入检察业务,着力加强“五个过硬”队伍建设;市委办、市府办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按照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努力把上级的决策意图细化为具体的路径图、计划书和时间表;市委组织部出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的落实方案,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是强化使命担当,着力在服务大局、改进作风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结合工作特点、目标任务、机构改革,引导市直各单位不断深化举措和制度创新,突出持续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组织邀请1600多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对92个市直和国家、省驻中山单位实施群众满意度评价,安排市直机关“一把手”参加“周五民声热线”52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加快出台《关于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机制和全面开放格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落实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三个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十条”;中山税务局落实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保费、非税收入减免优惠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和重点扶持企业发展;市司法局出台《“创新法律服务,推动中山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市自然资源局修订完善《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确保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来源:省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钟婷 黎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