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委公告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4-03-04 14:41:51
【打印】 【字体:

省直各单位党组织,中直、地方驻穗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推动各单位党务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开展省直机关党务干部集中轮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省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

  二、轮训安排

  从2014年3月至4月,在省政府礼堂举办3期培训,每期3个半天(上午9:00开始)。

  第一期:3月12日上午、3月13日上午、3月14日上午,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一组、二组参加;

  第二期:3月26日上午、3月27日上午、3月28日上午,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三组、四组参加;

  第三期:4月9日上午、4月10日上午、4月11日上午,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五组、六组参加。

  每个单位具体参加培训的名额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到位,确保专职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按时参加培训。

  2.请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集中精力学习思考(参考题见附件1),端正和改进学风,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省直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学员在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单位会议和承担其他工作任务。

  3.请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单位于3月10日前、第二期培训的单位于3月24日前、第三期培训的单位于4月7日前到省政府5号楼309房领取座位票和车证,并于开班前5天将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3132915,83133889;传真:83344740;电子邮箱:gwxcb307@126.com)。请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每位参训干部实名签到。

  附件:1.学习思考参考题

      2.参训人员名单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