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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3-08-26 11: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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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有关单位党组织,中直、地方驻穗有关单位党组织:根据2013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我委决定下半年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系统地学习党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正确认识,明确党员标准、入党条件以及党员义务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着力增强“三个自信”,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培训对象

  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地方)驻穗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采取网上自学与集中授课培训相结合形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9月12日(8:30-11:30,14:00-17:00)到工委党校二楼203室报名。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有关说明。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下半年决定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我校具体承办。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网上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网上自学:将借助“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进行。报名后由我校统一注册,学员即可通过实名登录该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具体操作要求报名时通知。

  2.集中学习:每期两天。第一期9月24、25日;第二期9月26、27日。

  二、报名要求

  1.因网络学习系统要求,学员信息采集及汇总工作必须以厅局为单位进行(下属单位名单要全部汇总到一级单位),报名表请到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https://www.gdszjgdj.org)“教育培训”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可随意删减表格。汇总工作要在9月12日前完成。

  2.到我校报名时,请列出要开发票信息、人数并缴费(下属单位费用等都要先汇总到一级单位,再由一级单位派人或委托他人统一办理),领取学员证。当天携带U盘将报名表拷贝给我校。不交报名表的将对学员网上学习造成影响。

  3.每位学员收学杂费150元,可用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

  开户名称: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开户行:工商银行吉祥路支行;账号:36020 00609 00308 3984.

  4.名额有限,报完即止。

  5.其他未尽事宜报名时通知,并留意上述网址相关公告。

  6.工委党校联系电话:61283685、61283686.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3年8月20日

  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须知

  一、关于网上自学:

  1.9月27日至10月30日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实名登录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http://gbpx.gd.gov.cn/gdceportal/index.aspx),取得相关学分。必修课(I类)3门必学,分别是《学好党史,做合格共产党员》、《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十八大精神与党的指导思想的新飞跃》。选修课(Ⅱ类)课程任选,不少于3个学分。

  2.党校将于10月31日检查网上学习情况,没完成任务的不予发证。

  二、关于集中学习:

  1.集中学习时间:第一期9月24、25日;第二期9月26、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上课。其中,25日、27日下午为考试时间。

  2.集中学习地点:越秀区东兴北路100号工委党校401课室(广铁一中沿河涌往北约200米,东海嘉园小区旁)

  3.上课时随身携带学员证和身份证,务必按所报期次参加学习。

  三、关于学习考核

  1.自学期间学员必须撰写思想汇报一份,字数1500字左右,在11月20日前交所在一级单位党办(党群部门)统一汇总,再交换给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或领取培训证书时交我校,个人办理不予受理。

  2.必须取得规定的6个学分以上,撰写思想汇报,参加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最终获得合格证书。四项任务缺一不可。

  3.集中上课期间对号入座,严格考勤,迟到早退将影响学习成绩。

  4.11月20日至30日,由各一级单位统一到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3室领取考试成绩及培训证书。

  学习期间切勿带车

  附件下载:学员导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