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直机关工委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情况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机关工委)是中共广东省委的派出机构,内设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业工作部。省直纪工委是省纪委派出机构,省直工会工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分别是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派出机构。省直工委党校直属工委管理。
2.人员构成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本级编制83人,现实有在职职工80人,离退休人员63人。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核定事业编制15人,现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干部1人。
3.主要职能
根据粤办发〔2000〕28号文的规定,省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2)分类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3)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4)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5)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督促和检查;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并检查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和群众对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向省委报告。(6)审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及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7)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审议厅级领导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决定。(8)领导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9)依法负责省直单位党代会、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10)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服务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为主题,以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打造党建服务品牌融入中心工作,把落实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融入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把严守纪律规矩融入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把践行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融入党的群团工作,切实提升机关党建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以机关党建工作新成效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收入
省直机关工委2016年总预算收入3623.08万元(工委本级3398.47万元,工委党校224.6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3573.08万元(工委本级3398.47万元,工委党校174.61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工委党校教育培训收费)。
三、部门预算支出
省直机关工委(包括工委本级及工委党校)2016年总预算支出3623.08万元,比去年增加1108.68万元,增长44.09%.变化原因主要是:第一,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项目预算支出1000万元、省直纪工委办公用房租金172.5万元自2016年起纳入省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第二,2016年退休费安排有所减少。其中:工委本级预算总支出339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8.47万元),工委党校预算总支出224.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6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50万元,为上缴省财政专户培训费返拨,与上年度预算持平)。
省直机关工委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227.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46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
2016年工委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52.47万元,占工委本级预算总支出60.39%,比上年减少91.58万元,下降4.27%.其中: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819.73万元,比上年增加81.93万元,增长11.10%.按经济用途划分:办公费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手续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住房公积金180万元,劳务费10万元,生活补助365.5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会议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医疗费12万元,奖励金1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过节费、计划生育奖、节支奖),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福利费3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②离退休公用经费(社保处)79.8万元,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8.05%,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住房维修金。③离退休经费(财政统发)135.70万元,其中退休费20.40万元,离休费115.30万元。④在职人员工资939.60万元。⑤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77.64万元。
2016年工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4.61万元,占工委党校总预算支出77.74%,比上年增加25.06万元,增长16.76%.其中:①公用经费9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01万元,增长25.69%.②离退休公用经费1.3万元。③离退休经费0.4万元。④在职人员工资79.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2016年省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预算1346万元。包括以下三个项目:
项目一:省直机关工委业务经费(党务业务费)预算支出170.8万元。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工作职能,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省直机关党建、党务专项费用,包括:党内组织统计、培训,省直机关部门党务干部的培训,省直单位党务工作会议,临聘人员劳务费及补贴,党建工作的调研、课题费等。
项目二:省直纪工委办公用房租金预算支出175.2万元。根据省委大院改造计划,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租用广东湖滨宾馆房间作为办公场所。
项目三: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具体用于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培训,省直单位党务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省直机关社科论坛,群团骨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全省机关工作技能大赛,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活动经费,省直党员教育基地建设,省直机关服务基层调研,编印各类培训、党建工作教材等支出,为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此项资金由省直机关工委提出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直接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省直机关工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1万元,比上年减少49万元,下降61.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70.59%;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来源: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马丹楠 姚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