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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支部建设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6-08-30 1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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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严肃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为支点,着力寻求将学习教育有机融入日常工作的最佳途径,形成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支部建设的良好局面。

  以“两学一做”促支部活动接地气。学习教育是否受欢迎,能否有成效,关键在于要让党员干警愿意学、喜欢学、主动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开始,省检察院首先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结合机关实际,既保证完成中央省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又增设了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可行性自选动作。例如: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各党支部、8个学习活动组为依托,将学习教育层层推进;在省直机关“学原文、话初心、当先锋”主题活动启动后,迅速响应,将其有机挈入融合到学习教育中;组织‘两学一做’十佳党日“评选;组织”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党性教育培训等,通过采用真正能够碰撞思想、触动内心、收获启迪的内容和形式,使学习不枯燥,活动有意义,有检味,有亮点,见实效。在此基础上,机关党委还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专项调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等形式,深入机关各党支部听取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形成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支部建设的精准指导意见。

  以“两学一做”促支部建设谋创新。机关党委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其他有关规定,以答疑、指引、流程等形式,从严格主体责任、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换届程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八个方面入手,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几点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下发,旨在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支部建设推学习教育,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持续发力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在学习教育中,机关党委鼓励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符合支部实际的基础上,打开固化思维藩篱,努力创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各支部真有“处方权”,真当“小郎中”。各党支部根据学习教育的总体方案,分别制定了本支部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举行主题研讨、讲党课、谈心会、辩论会、参加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参观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或廉政教育基地、慰问看望困难老党员、拍摄微电影等,支部方案体现了善于创新,敢于创新,将学习教育与带队伍促业务紧密融合,确保支部学习教育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精彩。

  以“两学一做”促支部整改见成效。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责任督导,规定党组书记对省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承担第一责任;各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承担主体责任,要进行不定期督查,在年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评会上,要对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深刻点评;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检查指导,掌握整体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新鲜有效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该明确政策的明确政策,该制定规范的制定规范,需落地解决的及时解决。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以解决问题为牵引开展学习教育,用解决问题的成果来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一是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与学习研讨同步进行,而不是等到年底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时再查再改。二是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既查摆思想问题又查摆实际问题,一个个问题改起,一件件事情做起;三是认真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检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和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情况检查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跟进严肃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边查边改和把“做”的要求落实到岗位建功立业上三个重点,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和要求。

 

来源: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