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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全面从严抓实部机关党建工作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6-09-02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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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机关党建工作,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部机关党建工作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部机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队伍,积极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压实领导责任。《办法》明确,部机关党建工作在部务会指导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由机关党委负责,各处室(中心)党支部具体落实。部务会对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问题。部务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既对分管处室(中心)业务工作负责,也对其党建工作负责。处室(中心)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列为处级干部年终述职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党支部在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责任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严肃批评教育;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抓实制度建设。《办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强化建章立制和抓好执行的理念,对部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比如:明确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及其党小组的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责;强调坚持和落实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部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支持部机关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体系、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

  夯实党员队伍。《办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部机关党员教育和管理作出规定。要求把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制定部机关党员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部机关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管理和党员干部监督。落实部领导为部机关党员讲党课制度,突出党性教育,增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精准管理党员,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调入部机关干部重点查核是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强调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每位党员应当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来源: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