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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6-12-19 18: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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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1日至7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视。9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迅速推进

  (一)迅速部署,压实责任。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就召开了工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直机关工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工委副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印发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直机关工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帐化管理。10月20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纪律,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党支部)认真细化整改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在整个巡视整改工作中,工委领导班子作为责任主体,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工委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位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承担具体责任,认真履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工委各部门作为该部门巡视整改具体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该部门巡视整改具体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形成了全面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坚持集中整改集中攻坚,明确12月10日前的时间为集中巡视整改月,坚持每周两会一决议,即:每周召开一次工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调度会,一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的工委书记会议,并形成巡视整改工作有关决议。工委领导亲自对照方案,逐条逐项,梳理问题,明确重点,指明路径,定出办法,实时跟进落实情况,做到一周一帐、周结周清;坚持突出精准意识、细节意识,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共分25项任务78条整改措施,建立精细台帐,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完成期限,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同时,把集中整改时间的最后一周(12月4日至10日)定为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周,成立检查组,通过部门(党支部)自查和检查组全面检查的方式,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帐,逐条逐项查实销号,切实做到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紧盯问题,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大力气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两个责任”、有关行业协会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紧盯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全面排查了系统廉政风险,完全解决了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及其廉政隐患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有力有效;紧盯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了工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省直单位党组织制度,创新专题式调研方式,强化调研制度落实,确保每年对每个省直单位调研指导全覆盖;紧盯机关内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切实规范重点部门和领域权力运行,强化机关内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并依规依纪对有关具体人和事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在抓好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以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就完善一项工作制度的韧劲,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直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工委干部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省直机关工委巡察工作制度(试行)》《省直机关工委廉政约谈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个人岗位工作纪实和干部实绩档案制度》《省直机关工委党费收缴标准额度通知单制度》《省直机关工委文件审核工作意见》《省直机关工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并修订完善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省直机关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省直机关工委谈心谈话制度》《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会议规范》《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等23项规章制度。

  二、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坚决完成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省直机关工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刻,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带学、中心组领学、分专题研学、支部交流比学、集中党课导学等方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月20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专题学习会;10月31日,工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21日,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12月5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五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做合格党员”这个主题,开展学习研讨;12月7日,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认真开展党建“三问”。结合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开展党建“三问”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和党课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题研讨,做到个人常自问、领导常提问、组织常追问,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三是把巡视整改纳入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工委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11月10日,召开了工委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总结分析工委机关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要求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巡视反馈意见做到举一反三,突出看思想认识到不到位,学习动力足不足,党组织生活严不严,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好不好,重点做到“四主动一认真”:主动加强对党章和系列讲话的学习,主动对照“四讲四有”标准查找不足,主动查摆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以上率先、强化整改落实,认真严肃地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月2日召开的工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和工委书记会议,对工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安排。现已向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发出通知,广泛征求对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对“对工委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工委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时间和范围、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从11月28日至12月2日,集中组织开展了风险排查工作,着重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领导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牢牢把握“三重一大”事项,组织每个岗位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岗位和个人新出现的廉政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认真组织填写《省直机关工委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和《省直机关工委所属部门(单位)权力清单》,通过全面梳理各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台帐,切实构建起了以具体岗位为点、业务流程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修订完善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对照《省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本岗位对应的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对省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职责要求,认真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在制定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将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考核评议工作纳入其中,明确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确保责任落实。

  3.对“书记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具体、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完善了《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工委书记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至少一次听取纪工委、机关纪委及省直单位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工委机关和省直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工委干部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强力保障纪工委落实对工委的监督职责。及时修订《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工委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和研究纪工委工作推进情况。继续做好专题研究纪工委查案办案工作,坚持两周一会(书记会),做到及时高效。

  三是强化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监督。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廉政约谈制度》,根据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纪工委要主动履行对工委班子和工委机关的监督职责,经常对加强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4.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时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及时修订《省直机关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根据每次学习主题,充分准备学习发言,提前提交发言稿;要采取措施不断增强中心组学习质量,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实行一学习一通报;坚持统筹安排,细化分工,确保每次学习有通知、有记录、有检查、有报告、有落实。

  二是就中心组学习中工作人员记录不完善的问题,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完善。

  5.对“有的党员干部只注重行政领导职责,党员意识比较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和主要问题,加强党员意识专题教育。11月10日召开的工委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对此作出专门部署。首先,突出重点,开展“三对照”。认真查摆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对前一个时期各支部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组织“回头看”。其次,主动整改,做到“三做起一增强”。紧贴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以上率下,为党员树起标杆,从拧紧“总开关”做起,从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守共产员精神家园做起,从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党性锻炼做起,在学、做、改中增强履职观念和党员意识。

  二是强化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明确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政治机关和干部队伍的目标,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的通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经常主动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同时,坚持把日常教育与情境式党性锤炼相结合,集训式锤炼与岗位锤炼相结合,省内党性教育资源与省外党性教育资源相结合,党员干部在党性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和党组织主导作用相结合,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支部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以讲故事、写心得、个人宣读、轮流发言、相互点评、讨论交流等方式,深化“四重温四增强”活动(重温入党申请,增强爱党意识;重温入党志愿,增强忧党意识;重温入党誓词,增强护党意识;重温党章规定,增强兴党意识),认真开展“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党性教育活动,使党性教育成为共产党人的“心学”,作为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加强省直单位党务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锤炼;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东江纵队纪念馆举行集中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6.对“相当部分党员未能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按时足额亲自交纳党费。2016年7月,建立了工委机关每月一次的“党费交纳日”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时间集中交纳党费,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全体党员认真对照党费标准,做到按月足额亲自交纳党费,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二是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工委党费收缴额度标准通知单制度。明确党费标准,把每一个党员应交党费的变动情况及时准确通知到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不断提高党费收缴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7.对“有的部门忙于业务工作,支部生活不规范等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及时修订《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工委副厅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经常性深入所在和分管部门党支部进行指导和参加学习;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检查督促,以检查督促作为落实“两学一做”部署要求的重要方法手段,使“两学一做”真正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强化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用好党员日常教育途径和教育方式;把“三会一课”作为落实“两学一做”的基本制度,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合格党员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把严格落实“周五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制度作为推动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重要抓手,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同时,把各部门“周五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活动安排纳入工委工作周报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支部生活严肃规范。

  三是加强党支部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直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对加强和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党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8个方面作出全面详实的规定,突出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工委机关带头执行,从最基础和细微处严格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活,使每个党员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之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

  8.对“在省直单位层面,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比较突出”和“指导省直机关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等工作停留在制度机制上多,具体落实和跟踪问效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增强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工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通过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重要要求的认识,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强化党建工作“主业”定位和“主责”意识,带头推动落实《省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省直各单位党组织从严从实落实好抓党建责任。

  二是积极探索融合式机关党建新方法。始终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两张皮”问题,进一步积聚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资源,在原有基础上,紧紧围绕机关党建融入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这个主题,努力构建“一体两翼三有”机关党建工作格局(以探索融合式机关党建新理念、新路径、新方法为主体,做强机关工作技能大赛及创新成果转化、“四个之家”与智慧党建这个两翼,实现机关党组织更加有力、机关党员更加有为、机关党建工作更加有效的目标)。在构建完善“一体两翼三有”工作格局中,推动机关党建从“围绕式”向“融合式”,从“两张皮”向“一体化”转变。目前,组织开展的《融合式机关党建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同时,为准确了解把握省直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增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新修订了《省直单位党员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制度》,为更好地指导省直机关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抓好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全力推动《省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认真制定省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评议办法,通过完善配套的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切实构建起“确定责任、履行责任、追究责任”全链条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四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省直机关“严以固本、实以强基”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关于省直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省直单位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先在工委机关试行。同时,组织开展创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共产党员先锋岗”调研督察活动,深化“学原文、话初心、当先锋”系列活动。

  五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在全国范围内对兄弟省市抓党建考核工作的做法进行了全面调研了解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评议办法及指标体系。同时,认真部署安排省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党(总)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向工委述职的要求,层层抓考核、层层抓落实。年底,工委将派出调研督导组对述职评议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委领导班子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约谈有关省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强化工作通报制度,切实形成督查考核震慑力。

  9.对“信息化手段在机关党建重点攻坚中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建设。继续抓好改版后的“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网站内容。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策划“广东省直机关党建”LOGO征集活动。同时,注重发挥“广东省直党建”微信公众号在机关党建中的作用,不断从编发机制、内容、版式风格上进行积极探索。

  二是加大OA系统建设工作力度。10月至12月在工委机关开展了OA系统建设试运行工作,试运行工作进展顺利,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实现机关办公办文无纸化,并逐步做好省直单位党群系统OA系统推广工作。

  三是加强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涵盖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入党申请人的党员信息库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在线学习培训、网上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信息化、精准化。扎实推进组织工作APP项目建设,在16个省直单位党组织中先行的基础上,适时在省直单位党组织中推行。

  四是加强省直机关智慧党建平台建设。10月19日,专门召开了省直机关“四个之家”和智慧党建建设推进会,交流了工作动态,推介了5个先进典型;从更好地适应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机关党建,更好地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突出管理好教育好党员、联系好服务好群众,确定25个省直单位为智慧党建建设重点推进单位,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探索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经验,指导省直单位面上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信息平台在理论武装、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监督评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效率。

  10.对“对204个省直机关单位党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准化管理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摸清了党组织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针对省直单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抓政治学习不力、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不经常、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落实、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及时、党员党的观念不强、党费缴纳使用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等问题,下发《关于省直机关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加强对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对上述有关问题提出了专项整改要求;同时,把上述问题作为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落实调研督察工作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工作调研和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强化落实成效。

  二是深化“一平台四分类”工作法。充分发挥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的平台作用,不断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分类部署、分类座谈、分类交流、分类督导工作力度,修改完善了《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管理制度》,对党建工作协作组的组成、职责、经费使用管理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同时,通过强化对制度贯彻情况的督导,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单位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切实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11.对“工委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仍然不足,抓小抓早不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工委干部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纪工委的监督责任、机关纪委的具体责任逐条逐项进行了细化明确,通过落实及时约谈提醒、廉洁情况审核、党员廉洁档案、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监督、履职不力问责等有效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工委机关落细落小。

  二是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要求,及时对《省直机关工委谈心谈话制度》进行修订,坚持工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部门正职以上干部谈心一次,分管领导每半年至少与部门正、副职谈心一次,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谈心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开展谈心;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廉政约谈制度》规定,在工委机关普遍开展廉政约谈,切实做到该谈话的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纪工委、机关纪委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干部反映的问题和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对责问效。

  四是研究制定监督巡察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巡察工作制度(试行)》,成立了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巡察的对象,明确巡察工作的内容、方式、权限、程序及纪律要求,切实防止“灯下黑”,杜绝监督“真空”。

  12.对“2013年以来,工委机关没有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不断畅通渠道广开言路。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设立“欢迎来信来访”专栏,完善信访举报信息系统,开设“书记信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并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纪工委、机关纪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按规程受理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和举报。

  二是扎实做好行评和民声热线工作。认真抓好省直有关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民声热线工作,针对被评议单位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坚持自查自纠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办理力度,推动各单位持续改进作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共组织被评议单位上线“民声热线”33次,受理群众咨询投诉6627件,经分类筛审后转有关单位办理3435件,已回复办结3369件;组织协调行评团对4家重点被评议单位和36家“回头看”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活动196场次。

  (二)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对“违规收取‘回扣’款,涉嫌挪用党费变相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加大对所属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力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主动对照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调研论证和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决定对所有挂靠在工委的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省直机关文化体育协会、省直机关志愿者协会、省直企业文化协会、省直海外联谊促进会等5个协会,全部按规定和章程予以注销。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已批复同意,准予5个协会注销。

  二是抓实有关经费问题整改。由省直海外联谊促进会于10月底前按要求把订购杂志折扣回扣款全额划入规定账户,实行统一管理。纪工委、机关纪委按要求对涉及该款项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省直机关工委厉行节约若干规定》和《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资料征订、印制等工作制度,各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精确掌握需求情况,在学习资料征订、印制工作中,应议价的议价,并签订订购协议,明确订购数量、定价、折扣,同时,在印刷资料上,要求在有资质的印刷公司中招标选定,切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2.对“向协会转移财政资金,涉嫌设置账外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确保专款专用。认真对照分析巡视反馈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临聘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工工资等费用支出;修订完善了《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批,确保经费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加大整改和执纪问责力度。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成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和省直海外联谊促进会及时整改到位。反馈问题中涉及款项均已按要求全数退回规定账户。结合费用清退工作,责成责任人、当事人逐一作出说明,纪工委、机关纪委对有关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对“财务制度建设缺失,经费管控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对包括直属单位在内的工委财务状况,每季度向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一次简报,每半年向工委领导班子作一次全面报告,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二是进一步严格经费使用。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定期审计,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

  三是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省里有关规定,以及《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省直机关工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规范和完善经费报销手续,杜绝不规范票据报销;责成相关人员完善有关财务原始凭证的经办人背书签字手续及票据材料。

  (三)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些会议按部就班,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文件审核工作意见》《省直机关工委会议规范》,并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文风会风转变。在实际工作中,紧密联系省直机关党的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既不折不扣又能融会贯通,杜绝“传声筒”“二传手”。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加大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用力度,强化工委机关各部门各条块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考虑省直单位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文件审核工作意见》《省直机关工委会议规范》等制度规定,凡从工委机关发出涉及到10个以上省直单位党组织责任人参与的文和会必须经过工委领导审批,避免产生事务性公文和会议;同时,做到能用微信短信电话处理就不发文开会,能个别沟通的就上门现场办公,能小范围解决的就不大范围召集,坚决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切实精简会议和任务安排,给基层党组织留足自主的空间。

  三是加大审核把关和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文件审核工作意见》《省直机关工委会议规范》规定要求,凡涉及到10个以上省直单位参与的文和会,均纳入办公室备案、统计之列,严把办文办会工作审核关,每月通报办文办会情况,确保文件会议数量逐年下降。

  (2)关于有些工作研究部署多、监督落实少,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工作管理。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工委实际,为强化对工委机关工作日常管理,切实做好每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认真制定工委工作年历,细化工作周报,强化OA系统管理特别是督办、考勤管理等功能的综合运用,提高工委机关工作效能,大力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量化具体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

  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慢作为问题。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办法,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个人岗位工作纪实和干部实绩档案制度》,坚持工作成绩记录与存在问题不足记录相结合,对照年度责任清单完成情况,重点记录政治表现、突出业绩、突出能力、奖惩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群众口碑等,并运用OA手段,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切实强化对干部全程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工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完善立项办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督促检查工作基本规定,增强督促检查工作实效,重点抓好对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安排的督查,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坚持每季度通报工作督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四是强化督办结果运用。按照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的要求,以从严从实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为重点,强化问效问责,把督办结果作为工委机关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作为省直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重要内容。抓工作督办落实的情况已纳入了2016年度工委机关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3)关于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不深入,向广大党员群众尤其是一线党员干部问计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调研制度落实。将“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等新要求纳入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之中,切实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工委领导分头带队正在开展两大调研,一个是到部分兄弟省级机关工委调研学习加强作风建设、创新行评热线工作的经验做法;另一个是企业党建工作现状调研。通过调研,为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谋划好2017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专题式调研。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年初(即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个月),紧贴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紧贴机关党建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紧贴党员群众关心、党务干部关注的问题,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方案,由工委领导分别牵头、各部门参与,明确调研专题、调研任务、调研责任,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及时转化为工作指导,确保专题式调研工作实效。

  三是建立工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省直单位党组织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工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省直单位党组织制度,从2017年开始,工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实际,每人至少直接联系十个以上省直单位党组织,实现对省直各单位党组织联系全覆盖,及时全面掌握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重点督促省直单位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费缴纳、党员教育管理等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省直单位党组织更好地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同时,进一步落实好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以及党建工作协作组制度,借助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协作组平台,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量,更新重印联系册,确保工委与省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常联常通、同心同行。

  (4)关于对党建工作思想不够解放,存在求稳怕乱和等、靠、要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学习、调研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结合起来,真正把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领导水平、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坚持把协调作为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绿色作为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坚持把开放作为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鲜明特征,坚持把共享作为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引领机关党建事业新发展。

  二是切实落实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紧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谋划2017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紧抓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层层压实责任、从严考评问责四大关键,推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坚持每年对省直单位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推进《省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坚持以推动落实省直单位抓机关党建责任情况为牵引,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落实抓机关党建政治责任,在推进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深度融合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尽快全面掌握省直单位落实责任清单的情况,适时召开落实责任清单工作推进会;把抓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和党内表彰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弘扬创新文化,使创新成为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厚植人人崇尚创新、人人希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浓厚氛围,在推进融合式机关党建创新实践中培育机关党建新动力。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超标准召开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经常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领会,熟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规定,熟知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以高度政治自觉和纪律自觉严格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等有关规定精神。

  二是进一步严格了会议申报审批制度。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会议规范》,建立和完善工委会议申报审批制度,通过对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会议场地、会议经费逐一严格审核,严控会议标准,有效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经费。

  三是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在此前已作出整改的基础上,责成省直关工委作出说明,按要求对会议材料、财务报销材料进行补充归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发放交通补贴、购书卡等隐性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财经纪律,规范经费使用,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执行“无死角”“无盲区”,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严肃问责处理。责成有关责任人如数追回交还违规款项。对省直关工委向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发放交通补贴等方面所涉及的款项已如数退交单位财务。对涉及的有关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四)对“对干部选任规定把握不准,执行不严,存在一些不规范做法”问题的整改

  1.对“多名干部少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每年安排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之前,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项工作会议,工委领导提出要求,人事部门作出具体说明,使每一名填报者都能明确要求、明晰事项、明细方法、明确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如实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在此前批评教育的基础上,再次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近日,我委向上级部门报送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抽查情况,经审定,核查、抽查均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如实填报。

  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关。新修订《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及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进行核查。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暂停其提拔使用或取消其提拔资格,由纪工委、机关纪委进行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2.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不严格,存在违规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工委实际情况,对《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选任资格条件,凡提拔和新进初任干部,都必须核干部人事档案、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核个人有关事项,并在提请工委书记会议研究前,征求纪工委意见,工委书记会议材料必须附干部任免审批表,杜绝违规提拔问题,锻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格按照一事一记、必记必存的原则,对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文书材料进行归档保管,凡进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强化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

  三是加强批评教育。有关负责人主动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机关纪委对具体承办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对“对军队转业干部管理规定把握不准,导致工作矛盾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干部选任政策。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干部选任规定特别是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选任工作规定和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保持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一贯性,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从严从实律人律事,以实际行动履行“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要求,推进工委干部人事工作上新台阶。

  4.对“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后,工委人事部门对条例尤其是对军队转业干部任用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准确,宣传教育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政策的宣讲。在2014年1月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后对工委人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基础上,今年11月,我委再次对《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强干部人事政策的宣传力度,对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学习传达、宣传引导和解读说明工作。进一步增强军队转业干部政策宣传引导的针对性,使工作进一步精准、细化。

  二是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选任过程中,对于干部反映的问题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进行受理,需要做解释工作的,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解释说明,及时做好有关人员的谈心谈话工作。

  三是突出群众公认原则。按照新修订的《省直机关工委人事工作制度》规定,扩大谈话推荐范围,今后凡提拔处级干部均与工委机关全体干部谈话推荐,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清风正气。

  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已经完成,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融合式机关党建实践探索,努力推动机关党组织更加有力、机关党员更加有为、机关党建工作更加有效。

  (一)切实履行机关党建领导职能,落实好抓党建责任。建立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定期研判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带动、书记个人带头、班子成员挂点”工作机制,抓好《责任清单》落实,健全省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制定落实抓机关党建责任制评议办法及配套指标体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

  (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发挥好机关党组织整体功能。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教育,开展省直单位党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切实解决部分单位党组织存在的党员教育“灯下黑”问题。加强对省直机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机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民声热线”活动,通过监督、公开等方式改善机关作风。深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和以服务创优为重点的工作技能大赛,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组织生活。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把落实省直机关“严以固本、实以强基”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排查省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列出软弱涣散党组织负面清单,制定分类分步推进省直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加强和规范省直单位党组织生活的意见,完善机关党组织换届督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运行效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积极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切实提升机关党建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以机关党建工作新成效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133880;电子邮箱:gdgwdb@126.com;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211室,邮编:510031。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