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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以“三个到位”推进和睦家庭创建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7-12-11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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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省妇联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关注了和睦家庭创建工作,将创建和谐、美满、幸福的家庭,作为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着力解决好在普通百姓家庭生活中的突出矛盾问题。近日,省妇联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就媒体反映的家庭暴力问题进行回应,并对2016年以来贯彻实施反家暴法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妇联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以“三个到位”切实抓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强势推进反家暴工作,不断充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多管齐下,法治宣传教育到位。为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营造文明守法、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省妇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掀起了反家暴宣传热潮。一是联合各级法院、公安等部门,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开展了以“向家庭暴力说不”为主题的普法学法宣传活动2608场次,专题讲座2820场次,电视电台等媒体播讲1820次,编印各类宣传品1189种320万份。二是联合省司法厅、广东电视台录播两期“反家暴法专家访谈”电视专题节目,通过专家对话访谈的方式,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强制报告义务”等反家暴热点问题,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和宣传。三是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七五”普法重点,联合省普法办、省妇儿工委办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大讲堂,重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宣讲。四是编印了内地第一本公开发行的家庭暴力案例评析书籍——《反家庭暴力案例评析》。通过以案说法,帮助基层相关部门和受暴人了解和掌握应对家暴案件的行为指引和基本规范。五是把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平安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树立平等和睦的良好家风。

  二、多方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综治办、民政等有关部门合作,整合资源,推动建立健全反家暴维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家暴案件调解机制。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县(市、区)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开展专业性调解,使妇联调解工作与法院诉讼实现了对接,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二是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反家暴工作机制。省妇联推动全省建立8个反家暴综合防治试点县(区),积极探索“妇联+公安+民政+司法+学校”五位一体的反家暴工作。部分基层妇联与当地公安联合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及时为受暴妇女进行鉴定,为行政和司法机关调处和审理家暴案件提供证据,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三是推动广东反家暴地方立法。委托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专家组起草了《广东省实施<反家暴法>办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2017年立法预备项目。

  三、多措并举,维权救助服务到位。一是加大投入,不断提高阵地服务能力。省妇联通过争取省财政专项和各地配套资金支持,建立了30个省级服务站,辐射带动建立122个市、县级服务站,较好地实现了基层有阵地、有人开展反家暴工作。珠三角地区妇联加强对家暴案件的调处力度,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维权服务,推动在全省建立57个家暴庇护站(点),为受害妇女提供临时庇护服务。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提升司法救助能力。推动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告诫制度指引,将家暴案件纳入110接处警范畴,落实首接负责制,接到家庭暴力警情后,第一时间指令处警力量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家暴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通过裁定加害人远离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阻断施暴人与受害人联系的途径等方式,为受害人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护。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公安部门共发出告诫书206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至今,全省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32份。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服务水平。省妇联加大了对基层妇联维权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维权站项目人员培训,组织婚姻家庭咨询师远程教育,与省法院联合举办全省婚姻家事纠纷审判实务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妇联维权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联合省公安厅举办全省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班,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更加准确、透彻地理解好《反家庭暴力法》,提高公安干警和妇联干部的反家暴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来源:省直机关党风政风评议工作办公室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