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广东省环保系统2016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广东省环保系统2016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23日附件
广东省环保系统2016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省直行评办关于《2016年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结合全省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解决被评议单位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导向,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将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自查与自纠、明查与暗访、群众自评与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为全面践行“两山论”,努力当好绿色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陈光荣书记为组长、鲁修禄厅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评议工作,并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
领导小组在党办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巡视员符红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赖海滨、环监局副局长罗世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许金洲、驻厅纪检组副组长宋现坤担任,办公室、人事处、党办、环监局分别明确1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行评团,行评团团长由副巡视员符红担任,副团长由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许金洲担任,并视情从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和环保社会监督员中抽选人员为行评团成员,主要负责调查或抽查、结果评定等工作。
驻厅纪检组将专项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环保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环保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
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以便加强沟通联系。联络员的姓名、职务、手机、邮箱于5月26日前报厅行评办(电话87532488)。
三、评议时间与对象
时间: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对象: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直行评办印发的《2016年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要求,今年省环保厅属省直4个重点单位评议对象之一和33个手机短信测评单位之一,评议对象为省环保厅机关、直属单位、全省各级环保服务窗口,重点是县(市)、区、镇级环保服务窗口。
四、评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并落实改进作风的措施,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
(二)加强环境便民“三大窗口”(公众参与窗口、便民办事窗口、信访投诉窗口)建设情况;
(三)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情况;
(四)规范窗口服务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五)加强窗口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六)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单位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中提出的诉求,配合开展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工作的情况;
(七)治理庸政、懒政、怠政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情况;
(八)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情况。
五、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筹划部署。4月底前完成。结合召开全省环保局长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传达贯彻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要求,对今年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要求,部署厅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二步,自查自纠。6月底前完成。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要求,对照评议主要内容,在本单位服务窗口内部自行组织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公开整改承诺,狠抓整改落实。各地自评情况于6月15日前上报省环保厅行评办。
第三步,抽查评议。8月30日前完成。省环保厅行评团采取随机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各地部分环保部门进行抽查。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要按照评议内容,对下级环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调查评议,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各地调查评议情况及时报省环保厅行评办。
第四步,组织测评。9月底前完成。一是组织内部测评。依据评议内容,按照省环保厅行评办统一制定的表格(另发),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问卷测评,实事求是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二是组织第三方测评。召集环保社会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分别召开座谈会,了解整治“侵害群众环境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办理群众诉求情况和机关工作作风、窗口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各处室办理群众诉求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三是组织抽查测评。随机抽查执行工作纪律、窗口服务态度等情况,并适时找服务对象进行询问有关情况。四是组织上线测评。通过上线人员与群众、行评团成员的回答交流,以及回访群众情况,了解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诉求等情况。通过以上工作,全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找准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和迎接评议的准备工作。
第五步,迎接评定。10月中旬前完成。根据省直机关工委《2016年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粤直行评字〔2016〕2号)要求,省直行评办重点对两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重点评议结果评定。综合评议结果采取量化测评(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省直行评团暗访评议占60%、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占30%、自评占10%的比例,确定评议分数。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评议结果。
(二)手机短信测评结果评定。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内,根据汇总情况,计算测评分数。其中“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1.0,“基本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7,“不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三项得分相加除以有效票总数再乘以100即为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的得分。其公式为:(满意票数×1.0+基本满意票数×0.7+不满意票数×0)/群众投票有效票总数×100.
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手机短信年度测评结果。
为确保评定取得好的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有关资料。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的有关资料,分类存档,以备评定使用。二是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保障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三是梳理问题查纠情况。全面收集整理问题查纠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尤其是对群众在“民声热线”节目上反映的问题,环境监察部门要认真梳理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四是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工作,以良好的工作姿态迎接评定工作。五是规范窗口服务秩序。完善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评价器功能,按时做好有关对接与调适工作,确保准确详实记录群众办事评价结果;进一步改善窗口服务软硬条件,严格遵守窗口服务承诺,展现一流的服务质量;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尽量增加网上审批项目,做到能在网上审批的项目都要在网上审批。六是做好上线节目准备。参加广东“民声热线”上线人员对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要做好答复准备,上线时保持好良好的精神状态,以诚交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七是积极配合评定工作。在省直行评办(团)和驻厅纪检组明查暗访和调查评议、办事窗口群众满意度测评、“民声热线”上线测评和“回头查”时,要端正工作态度,搞好密切配合。
第五步,总结评定。11月中旬前完成。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重点围绕评议内容进行认真总结,于11月10日前送交厅机关党办汇总,并依据各单位上报的总结,结合驻厅纪检组明查暗访等情况,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经征求地市和服务对象意见后,对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结果评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落实,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党组织负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尽快深入动员部署,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评议工作,防止走过场、一阵风,确保行评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标准,提高效果。在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待行评工作,坚持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与环保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常态抓手,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中进行总体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按照纠、评、建相结合的思路,突出“边查边改、查纠并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查与改、评与建、当前与长远,逐步建立健全与单位实际相适应的科学、管用、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做到真评真改。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要求,严格执行行评工作纪律“八个不准”和暗访工作纪律“六个坚持、六个不准”等评议纪律,各被评议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组织干部职工或群众编造事实、影响测评结果,确保评议的公信力。要坚持把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问题贯穿行评全过程。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互相学习借鉴。对边评议边发生问题、影响整体评议结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要坚持结果运用,把行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起钩来,以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来源:省环保厅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