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推进省直机关转职能、转作风,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部署要求,2016年继续在省直有关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行评“回头查”。为确保行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解决被评议单位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导向,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将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积极创新行评方式方法,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被评议单位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直行评办)
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各被评议单位配合。省直行评办设在省直纪工委,负责行评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借用,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
(二)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简称省直行评团)
省直行评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普通群众代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闻单位、行业组织等人员组成。
三、评议对象
(一)重点评议单位(4个)
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二)“回头查”单位
对去年组织评议的36家医疗机构进行行评“回头查”。“回头查”单位要继续抓好对2015年自查发现问题及行评团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省直行评(团)办将适时对“基本满意”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满意”单位进行抽查。
(三)手机短信测评单位(33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省外办、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省国家税务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并认真抓落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情况;
(二)重点评议单位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的情况;
(三)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单位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中提出的诉求,配合开展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工作的情况;
(四)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五)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的情况;
(六)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五、评议办法
(一)重点评议单位内部自评。各重点评议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改进作风的要求,对照评议内容,在单位内部自行组织评议。要深入动员部署,营造评议氛围;要建立问题导向的评议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公开整改承诺,狠抓整改落实;要建立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部门或单位的重点评议机制,通过领导干部约谈、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群众直评等方式,开展单位内部的重点评议。各单位要将评议方案、征求的意见建议、自评工作情况、整改情况以及评议效果等及时报省直行评办备案。
(二)省直行评团暗访评议。省直工委(省直行评办)组织省直行评团深入4个重点评议单位窗口,深入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专题暗访,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省直行评团要将暗访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直行评办汇总后,统一向被评议单位反馈。
(三)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委托权威的政府或社会调查机构,对4个重点评议单位政风行风状况进行专业调查评估,提出独立的意见建议,作为检验各单位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本单位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
(四)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33个单位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短信测评4月中旬启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手机短信测评单位将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审批事项纳入测评范围,要做好测评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手机短信测评实行动态监控、月度采集、季度分析汇总和通报。
(五)责任追究和情况通报。将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并以内部发文、会议通报、媒体刊发等形式,定期在内部通报或向社会公开暗访内容和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评议活动中后期,通过媒体刊发被评议单位整改措施和行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各被评议单位也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
六、结果评定和结果通报
(一)重点评议结果评定。综合评议结果采取量化测评(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省直行评团暗访评议占60%、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占30%、自评占10%的比例,确定评议分数。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评议结果。
(二)手机短信测评结果评定。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内,根据汇总情况,计算测评分数。其中“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1.0,“基本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7,“不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三项得分相加除以有效票总数再乘以100即为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的得分。其公式为:(满意票数×1.0+基本满意票数×0.7+不满意票数×0)/群众投票有效票总数×100。
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手机短信年度测评结果。
七、工作要求
2016年省直行评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直行评办要组织协调省直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行评工作,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抽查和督办。各被评议单位要健全党委(党组)负主责、分管行政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尽快制定行评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评议工作,防止走过场、一阵风,确保行评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真评真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要求和依纪依规的评议纪律,确保评议的公信力。坚持把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问题贯穿行评全过程。省直行评办要加强评议工作的透明运作,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行评、统计结果、通报情况,接受被评议单位的监督。要着力加强省直行评办工作人员、省直行评团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行评工作纪律规定。各被评议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组织干部职工或群众编造事实、影响测评结果。
(三)加强情况交流,强化宣传引导。各被评议单位要及时向省直行评办报告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并通过领导专访、情况专报、典型经验介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措施发布等方式,加强本单位行评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直行评办要通过编印简报,在媒体开设专栏、专刊和采编采稿等方式,加强行评工作的情况交流和宣传报道。省直工委将加强与省内主要媒体的合作,搭建综合宣传平台,全面总结报道各单位行评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钟婷 陈炳文